(2013年3月27日—北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601628;香港联合交易所代码:2628;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lfc)今天宣布本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报告期”)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合并业绩。
财务摘要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8,989.16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9.9%;内含价值为人民币3,375.96亿元,同比增长15.3%;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208.34亿元,同比增长3.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53.79亿元,同比增长5.2%;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3,221.26亿元,较2011年同期上升1.2%;2012年本公司市场份额约为32.4%,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17,908.03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9.8%。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净投资收益率为4.44%,总投资收益率为2.79%,包含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为2.93%,考虑当期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97%。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61亿元,同比下降39.7%。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人民币0.14元(含税)的末期股息。 |
2012年是中国寿险市场形势严峻、挑战巨大、经营十分艰难的一年。中国经济增速出现回落,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寿险行业增速大幅放缓,公司承保业务与投资收益均遇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本公司全体员工牢牢把握“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奋力拓展”的总基调,积极推进产品和技术创新,业务实现平稳增长,新业务价值稳步提升,市场领先地位保持稳固,业务品质及结构获得持续改善,公司向规模效益型转变迈出可喜步伐。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8,989.16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9.9%;内含价值为人民币3,375.96亿元,同比增长15.3%;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208.34亿元,同比增长3.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053.79亿元,同比增长5.2%。2012年本公司市场份额约为32.4%,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受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61亿元,同比下降39.7%;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为人民币0.39元,同比下降39.7%。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偿付能力管理目标及长期资本规划,适时发行人民币380亿元次级定期债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58%。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人民币0.14元(含税)的末期股息,尚待2013年6月5日(星期三)举行之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012年经营情况综述
2012年,本公司业务实现平稳增长,市场领先地位保持稳固,2012年市场份额约为32.4%。业务结构不断向好,质量有所改善,确保了本公司新业务价值稳定增长。一年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208.34亿元,同比增长3.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内含价值为人民币3,375.96亿元,同比增长15.3%。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保费比重由2011年同期的32.56%提升至36.11%;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由2011年同期的39.75%提升至41.35%;意外险保费占短期险保费比重由2011年同期的55.47%提升至57.98%。得益于本公司持续多年的期交发展策略,本报告期续期保费快速增长,续期拉动效应明显,续期保费较2011年同期增长16.5%,续期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由2011年同期的48.62%提升至55.83%。受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保险监管政策的影响,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冲击,银保渠道首年保费大幅降低;同时因本公司加大中长期业务及传统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力度,个险渠道首年保费虽有所下降,但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受以上因素的共同影响,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3,221.26亿元,较2011年同期上升1.2%;首年保费较2011年同期下降14.6%,首年期交保费较2011年同期下降5.3%。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效保单数量较2011年底增长7.2%;保单持续率(14个月及26个月)分别达91.00%和88.50%;退保率为2.72%,较2011年同期降低了0.07个百分点。
本公司个险渠道业务规模稳中有增,市场主导地位得到巩固;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康宁终身2012版重大疾病保险(“新康宁”)等传统保障型产品的保费快速增长;有效扩张队伍策略平稳推进,销售队伍规模略有增长,有效人力稳健提升,销售队伍质态持续改善。渠道专业化建设在销售支持环节获得显著突破,国寿e家对新型移动展业模式的推行给予了强大支持。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营销员共计69.3万人。
团险渠道保费收入实现稳定增长,继续保持行业领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了大学生村官保险等政策性业务,顺利承保“神九”航天员人身保险,积极筹备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大力推进团险渠道客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团体客户满意度。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销售人员共计1.6万人。
2012年,行业监管日益严格,银行各类理财产品冲击持续,银保市场整体业务发展放缓。银保渠道加强产品创新,巩固渠道合作,创新销售平台,强化服务支持,提升队伍素质,加快推进渠道转型发展,银保业务同比增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市场份额较2011年有所提升,继续保持绝对领先。截至本报告期末,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9.6万个,销售人员共计4.6万人。
2012年,全球经济依然疲软,中国经济增速趋缓。基准利率下行,利率债表现平淡,信用债券市场扩容,全年大部分时间股票市场低迷。保监会陆续发布多项投资新政,推进保险投资品种和渠道多样化。本公司积极应对资本市场变化,有效把握保险投资政策机遇。传统投资方面,抢抓协议存款阶段性和季节性配置机会,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11年底的34.84%提升至35.80%;立足债券市场表现分化特征,优化债券组合,增持信用债券和超长期利率债券,债权型投资配置比例由2011年底的44.59%提升至46.24%;谨慎应对权益市场走势,股权型投资配置比例由2011年底的12.17%降低至9.20%。另类投资方面,完善公司金融战略布局,拓宽投资收益来源,投资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成为2010年保险新政出台以来业内第一笔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投资股权基金项目中信产业基金三期,投资金额6亿元;新增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和不动产投资计划117.43亿元;另类投资项目丰富了长期投资收益来源。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17,908.03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9.8%。本报告期内,息类收入大幅增长,净投资收益率为4.44%;但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权益类资产减值大幅增加,总投资收益率为2.79%,包含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为2.93%。考虑当期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为4.97%。
展望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国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国内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继续处于深度调整期及发展转型期。从长期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宏伟目标的确立,奠定和强化了保险业发展的经济和制度等动力基础。综合判断,公司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面临的机遇,是更好发挥保险的独特功能和优势、融入“新四化”进程、服务养老及社会保障体系和民生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2013年,本公司将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继续坚持“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奋力拓展”的总基调,坚持规模与效益并重,努力完成“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防风险”的总任务,继续巩固市场主导地位,加快推动公司从规模速度型向规模效益型转变。本公司将注重首年业务发展,着力提升业务价值,统筹区域市场发展,切实抓好大病保险和新农合经办工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重点抓好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增强公司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基层和队伍建设;扎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积极应对满期给付高峰,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本公司董事长杨明生先生说,2013年是本公司上市十周年。十年来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公司的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客户至上,必须始终坚持防范风险。藉此机会,我代表董事会向全体股东、客户、合作伙伴多年来的信任和支持表达诚挚的谢意,同时对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贡献及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先生说,当前,公司进入了发展转型期,也是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期。我们要全方位谋划,全领域推进,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发展潜能,走出一条中国人寿特色的创新发展之路。我相信,有过去十年奠定的良好基础,有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奋斗,有广大客户与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一定能够妥善应对环境的变化,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再创新的辉煌!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并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及2007年1月9日分别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中国最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约1.49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前瞻性声明
本公布所载若干声明或会被视为“前瞻性声明”(定义见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27a条和1934 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21e条)。该等前瞻性声明涉及已知或未知的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它因素,而有关风险及因素或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与该等前瞻性声明所意味的任何未来表现、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有重大差异。关于该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它因素的进一步资料已包含在本公司以20-f表格于2012年4月2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呈交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年度报告中以及本公司向美国证交会呈交备案的其它资料中。对该等前瞻性声明不应过分依赖。除非另有申明,本公布提供的所有信息均截至于发布之日,本公司不承担更新该等资讯之责任, 除非适用法律做出要求。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陈述中列出的中国保险市场资料来源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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